來源:日期:2024-06-24
關于宣布外國人居留許可作廢的公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》第三十三條、第六十七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,擬對以下一名外國人所持居留許可宣布作廢:
CHAKMA NILA,女,出生日期:2004年2月5日,國籍:孟加拉國,護照號碼:A13390344 ,居留許可號碼:102903226,有效期至2024年7月18日。
持證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至甘肅省張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(地址:張掖市甘州區長沙門路延伸段)辦理居留證件變更或注銷手續。逾期不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的,居留許可將在公告之日起10日后被宣布作廢。若繼續持用已宣布作廢居留許可在華居留或出入境,公安機關將按非法居留予以處理。
特此公告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張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4年6月24日